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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鑫同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9.1万套门和3.5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责任编辑:曹冲  来源:河南省鑫同源木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8-01-02 08:3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河南省鑫同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9.1万套门和3.5万套家具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省鑫同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9.1万套门和3.5万套家具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尉氏县大营镇岗陆村(新尉产业园区),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标准化厂房36000平方米,租赁办公及餐厅等用房1550平方米,年产9.1万套木门和3.5万套家具。主要设备:打磨机、宽带砂光机、立式单轴镂铣机、立式单轴推台木工铣床、高速单面木工压刨床、半自动封边机、磨光机、冷压机、木工三排多轴钻床、精密锯、铰链钻孔机、雕刻机、双轴立铣机等。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木料加工工艺粉尘
  本项目木加工工艺粉尘采用中央集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包括喷漆废气及胶合废气。胶合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漆废气包括调漆、喷漆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水幕过滤+三相流化氧化吸收”和“水幕过滤+UV光氧催化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胶合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底漆打磨废气

本项目底漆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水帘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和“柜式滤芯除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Fenton化学氧化法”处理后排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康沟河。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设备为电子锯、推台锯、雕刻机、大吊锣、小吊锣、单轴立铣床、三排钻、六排钻、铰链机、封边机、粗磨小砂光机、粗磨立式高砂光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拟采取的降噪措施效果较好。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包装材料、木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木屑、中央集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废漆渣等。废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胶桶、废漆渣等属危险废物,危废分类收集在专门的容器内,本项目在二楼底漆房旁边设置危废暂存间,作为本项目固体废物的暂存点,危险废物单独隔间存放。危险废物委托废有资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木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木屑及中央集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后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噪声场界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总量控制因子能够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上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它措施,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简本,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河南省鑫同源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3523457350

电子邮箱:719322740@qq.com

(2)环评单位: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738527762

电子邮箱:932150786@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内
    

河南省鑫同源木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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