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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茂森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颗粒31000吨项目
 
责任编辑:刘赟曦  来源:开封市茂森塑业有限公司   时间:2017-12-20 09:5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封市茂森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颗粒31000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开封市茂森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颗粒31000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开封市茂森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塑料颗粒31000项目位于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东街村项目占地面积22,总投资2600万元。

采用“原料(废旧塑料)分拣破碎清洗烘干加热挤出切粒加工成品出库工艺生产塑料颗粒,设计年生产3100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开封市茂森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8537891888

通讯地址:开封市尉氏县蔡庄镇东街村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039099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工

邮编:45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型;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及工程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确定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结合公众调查结果给出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编写完成后的报告书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按照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修改报告书;最后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村庄、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开封市茂森塑业有限公司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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