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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曹冲  来源:开封市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7-04-19 15:30:03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第二批)已由尉财采2017(13)号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体育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第二批)

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7(13)号

3、建设地点:尉氏县体育场内

4、建设规模:玻璃幕墙约460㎡、钢架屋面约1420㎡、金属墙板约2160㎡

5、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 格

7、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9、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主动配合代理公司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要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将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的相关资料一并单独装订提交至代理公司】。

3、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施工企业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原件,但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确保查询到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的内容一致。

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419日至 2017 04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4楼2号窗口)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左侧装订(无行贿犯罪档案所需资料单独装订,无需胶装),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复印件不予接收)。

3、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人:尉氏县体育中心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61603

招标代理: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秦先生、谢女士

联系电话:0371-27890372

Email:jsdzhn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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